□ 記者 麻東君 通訊員 周蕓
本報訊 近日,慶元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查處占用消防登高場地行為1起,遮擋消火栓的違法行為4起,以上案件均為消防救援條線處罰事項劃轉以來的全市首起案件。
據了解,6月7日,慶元縣綜合行政執法局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檢查。檢查發現,慶元縣菇香金街有4處用桌子、游戲機等雜物遮擋消火栓行為,在五都香菇市場對面(品質酒莊門前),一輛黑色轎車占用了城市道路上的消防登高場地。因當事人均不在現場,執法人員當即制作勘驗筆錄并立案調查。
經調查,上述遮擋消防栓的行為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,占用消防登高場地行為違反了《浙江省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》第六條的規定。
根據《麗水市綜合行政執法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辦法》,慶元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對以上當事人均處以罰款100元的行政處罰。
晚報提醒,消防設施和消防登高場地,是災害來臨時社會公眾和消防官兵撲救火災的基本保障,每個人都有保護消防設施的責任,要時刻做到不遮擋、不堵塞、不損壞,只有時刻緊繃安全弦,才能防患于未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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